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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

    信息发布者:罗海艳
    2019-07-10 10:26:26   转载
    关于实施“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时登记入学工作机制”等事项的公告

    基础教育股 隆回教育局 6月24日

    为进一步落实《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(隆办字〔2019〕13号)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  1、认真实施“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时登记入学工作机制”,从2020年起,需要在城区就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(小学一年级、初中一年级,下同)的适龄儿童、少年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,必须提前一年或从务工之日起对务工情况及时在“隆回县进城经商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平台”(以下简称信息登记平台)进行登记,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资格审核的依据。信息登记平台将于2019年7月10日开通,点击隆回县人民政府官网(网址:www.longhui.gov.cn)中的“隆回县进城经商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平台”链接进行申请。2020年9月有意向就读城区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、少年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,务必于2019年7月10日至9月30日在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登记。否则,将影响2020年适龄儿童、少年的网上报名申请。逾期(2019年9月30日)未进行登记的,将视为放弃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机会。


    2、购房户子女截止当年8月15日必须实际居住才符合房产类的要求。


       隆回县教育局    


    2019年6月2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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